基于可转债转股操纵的策略
我国的可转债市场与国际成熟市场的规则大为不同,发行的可转债一般来说内含美式看涨期权、回售权、特别向下修正权和提前赎回权等选择权。在股票融资受到较严格监管的情况下,我国上市公司往往将可转债作为股权融资的替代品,期望最终将其转为股票,而不是还本付息。当公司股票估值低迷,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往往会向下修正转股价、释放利好甚至操纵业绩来将股价抬高至转股价之上,促成转股。由于小盘股波动性大,对利好信息的敏感度更高,业界普遍认为小盘转债公司的操纵更强。
在可转债的发行和存续期间,我国的上市公司存在较多动机对公司业绩及股价进行操纵。首先,与股权增发类似,在可转债发行前上市公司希望能以较优惠的利率募集较多金额的资金,因此存在动机粉饰业绩、披露利好消息。这样的话在可转债发行完成后的一段时期里,发行公司的股票将缺乏上涨的动因,可能表现疲软。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上市公司决定何时促成转股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一方面,可以使用模型预测公司将转股价向下修正发生的概率,应考虑大股东持券情况、大股东持股比例、可转债的稀释比例、可转债的价内外程度以及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等多方面因素。选取预测修正概率较高的可转债进行投资。另一方面,在上市公司难以通过修正转股价来促成转股的情况下,比如公司股价远低于净资产,判断上市公司对业绩及信息披露进行操纵来促成股价上涨的动机。可以考虑的因素有:回售条款是否接近被触发、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可转债的价内外程度、大股东的股权性质、大股东的资源情况等。基于这些分析,较好的策略是选择操纵动机较强的公司股票或可转债进行投资,等待公司释放业绩及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