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私募基金比较靠谱?
为什么说私募基金比较靠谱
促进私募基金管理人主动自律
1、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或者相关当事人依法和解。鼓励管理人能够通过自律机制主动管理。
2、凡是能够主动说明情况或者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可以按照“三不一减免”的方式进行处理:
● 不启动调查
● 不采取纪律处分
● 不进一步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 建议监管部门依法减免行政处罚。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形象
协会提出将从不予入会和纪律处分严肃问责的方式加强会员管理。主要措施如下:
● 不予入会:投诉事项未解决、存在负面舆情或者经营风险较大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予入会。
● 纪律处分及严肃问责: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会员及其从业人员,且未能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的,按照《会员管理办法》及相关自律规则实施纪律处分,严肃问责。
建立异常经营机构快速处理机制
协会对于异常经营机构进行重拳出击,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面临更严峻的监管措施。
1、 公告予以注销
● 对于已经被司法机关、监管部门调查认定不再符合登记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直接根据调查认定结果对其予以公告注销。
● 对于出现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主动消除不良影响的非会员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将要求其自行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交法律意见书,说明是否符合登记规定。对于未能提交法律意见书或者法律意见书认定其不再符合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将公告予以注销。
2、暂停受理相关登记申请
● 对于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者处于调查期间且调查结果尚未形成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暂停受理新基金备案申请、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重大事项变更申请,以及相关关联方新设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申请。
3、对相关人员取消从业资格
● 严肃追究从业人员责任,对因重大违法违规而被注销的机构中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管理人员一律取消从业资格,加入黑名单。
发挥律师作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协会提出要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建立健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的责任追究机制。
● 出具登记法律意见书一年内,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公告注销的,三年内不再接受相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出具的登记法律意见书。
● 事后回访调查发现问题的,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协议约定,通知协会撤销相关法律意见书,协会不追究相关律师事务所的责任。
合规将是未来核心竞争力
通过以上的监管文件可以看出合规已经成为私募基金核心价值和核心竞争力之一,随着私募框架逐渐明朗,给投资机构提供形成的明确的指引,促进了私募基金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