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分类及定义详解!

时间:2020-07-18 00:07:18    阅读:718

 

信托具有非常广泛的适用性,因此,信托的分类比较复杂、以下依据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法的不同,介绍几种不同的种类。


一、以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为标准,可以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民事信托:是指信托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在民事法律范围之内的信托。例如,涉及个人财产的管理、抵押、变卖,遗产的继承和管理等事项的信托都属于民事信托。


商事信托:是有民事信托发展演变而来,是指信托事项所涉及法律依据在赏罚规定的范围内。如涉及公司的设立、改组、合并、兼并、解散、清算,有价证券的发行、还本付息等事项的信托行为。


二、以信托成立的原因为依据,可以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任意信托:又可称为意定信托,是指以信托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托,其中包括契约信托、遗嘱信托两类。契约信托是指依委托人与受托人意思表示的合意并签订信托合同而成立的信托,基于商业性目的而设立的商事信托是典型的契约信托。遗嘱信托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以遗嘱的方式设立的信托。


法定信托:是指信托关系的成立并非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是依法律规定或者强制,或者法律根据当事人意思的解释、推定而成立的信托。


信托的分类及定义详解!


三、以信托利益是否归属于信托人本身为依据,可以分为自益信托、他益信托以及公益信托。


自益信托:是指委托人为自己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即委托人以自己为受益人而设立的信托。


他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并非为自己的利益,而是为第三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被指定的第三者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拒绝接受这一信托。


公益信托:是指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而设立的信托。例如,为促进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为社会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而设立的信托。公益信托的受益人是不确定的,凡是符合公益信托受益人资格的均可作为受益人。就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信托都是自益信托,信托观念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以受托人的管理权限和信托财产的形态是否变更为依据,可以分为管理式信托和处分式信托。


管理式信托:其目的在于保护信托财产物理化学属性上的完整性,维护信托财产的现状,不改变信托财产的原有形态和方式,并收取该信托财产的固有收益和支付必要的费用。


处分式信托:则是受托人掌握信托财产的目的在于使用和支配信托财产,处理这种信托财产,以达到使信托财产的本身价值增加,或是信托财产的收益增加。为了这一目的,受托人掌握信托财产的物上代位权,允许受托人变更信托财产的方式和形态。


五、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分为金钱信托、有价证券信托、不动产信托、动产信托和金钱债权信托。


金钱信托:又称资金信托,是指在设立信托时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的信托财产是金钱,即货币形态的资金,受托人给付受益人的也是货币资金,信托终了,受托人交还的信托资产仍是货币资金。目前,我国信托业中金钱信托占有很大比重,主要包括,信托贷款、信托投资、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


有价证券信托:是指委托人将有价证券作为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代为管理运用。


不动产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各种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转移给受托人,由其代为管理和运用,如对房屋进行维护保护、出租房屋土地或出售房屋土地等。


动产信托:是指以各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而设定的信托。动产包括的范围很广,但在动产信托中受托人接受的动产主要是各种机器设备,受托人受委托人委托管理和处理机器设备,并在这个过程中为委托人融通资金,因此动产信托具有较强的融资功能。


金钱债权信托:是指各种以金钱债权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业务。具体表现为各种债权凭证,如银行存款凭证、票据、保险单或借据等。


关键词: 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