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证券市场中的参与者都有哪些?

时间:2022-10-09 11:16:09    阅读:143

 

1)证券商

证券商是指专门经营或兼营证券业务的机构或个人。其"证券业务"包括∶

①自营业务。指证券商依据自己的判断,在证券市场上买进有价证券或卖出有价证券,损益自负、风险自担的证券买卖业务。在这里,证券商是作为一个机构投资者出现的。

②经纪业务。指证券商接受客户委托,代理投资者买卖有价证券的中介业务。无论客户盈亏,证券商都从中收取佣金。

③承销业务。指证券商从事有价证券的承购包销业务,代公司或政府发行推销证券。

④其他业务。指证券商经营与有价证券有关的业务。如证券的咨询、保管、登记、代理、还本付息及与证券有关的结算等。

上述业务既可单独分立为专门机构经营;也可为一个证券商交叉经营。

证券商按其经营机构的设置形式来分,我国的证券商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证券经营法人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办理投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或其它机构出资组建的、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证券经营机构。如证券公司、证券金融公司、证券投资信托基金和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

(2)证券经营分支机构;证券法人机构、金融机构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分部、证券交易营业部等,它们也经营证券,但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证券交易代办点;证券经营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利用现有营业场地和人员代办证券业务的场所。

2)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专门从事证券买卖的场所。它使证券买卖双方在固定地点、规定时间、采取集中方式公开进行交易。

为了保证证券交易的公平和公正,交易所本身不能买卖证券,更不能决定证券交易的价格。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如下两种:

(1)会员制。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一个由许多会员自腰组成,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交易所的会员必须是出资的证券经纪人或自营商,只有会员才能参加证券交易,会员对交易所的责任,仅以其交纳会费为限,与交易所的关系是自治自律的非合同关系。会员制交易所的更高决策管理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

(2)公司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一个按照股份制原则设立的,由股东出资组成,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其股东的构成一般有银行、证券公司、投资信托机构等。这种交易所规定,任何证券公司的股东、职员或雇员都不能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职员。其更高决策管理机构是董事会。董事和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交易所由注册合格的证券商进场买卖,证券商与交易所签订合同,并缴纳营业保证金。交易所收取证券成交的佣金。

我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采用会员制这种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3)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是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它的设立是为了加强证券业之间的联系、协调、合作和自我控制,以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它执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全体会员讨论通过的协议章程和交易规则。并接受证券主管机关的管理与指导,与证券主管机关保持经常性联系和互通信息。

4)证券登记公司

证券登记公司是证券集中登记过户的服务性公司。它是证券交易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中介机构,而且还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

证券登记公司的主要业务有;经批准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的证券登记;上市及未上市记名证券的转让过户登记;代理有价证券的保管;代理有价证券的还本付息或分红派息;提供证券的印制服务;提供与证券有关的咨询业务,以及与上述业务有关的附带业务等。

关键词: 证券